工作量法 - 劳动法工作量条例
1、劳动时间方面的规定:A劳动法规定的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,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。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B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上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2、延长劳动时间时应该支付的报酬: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;B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;C法定休假日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。3、投诉部门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或者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提醒一下,关于延长劳动时间的投诉,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,如工友的证明,考勤记录等。
工作量法的举例
某企业的运输汽车1辆,原值为元,预计净残值率为4%,预计行使总里程为公里。该汽车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。某月该汽车行使公里。该汽车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和该月折旧额计算如下:
单位工作量折旧额=[×(1-4%)]/=0.36(元/公里)
该月折旧额=0.36×=(元)
固定资产折旧用工作量法怎么算
固定资产折旧用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:
单位工作量折旧额=固定资产原价×(1-预计净残值率)/预计总工作量。
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=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×单位工作量折旧额。
固定资产折旧用工作量法的理论依据:
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。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。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(可以是行驶里程数,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),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。
该辆运货卡车的单位里程折旧额=×(1-5%)÷-0.(元/公里),本月折旧额=×0.=(元)。
工作量法的缺点:
1、同平均年限法一样,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。
2、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。
3、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。
工作量法的优点:
当有形损耗比无形损耗更重要量。或在各个期间资产使用不均衡的。不经常使用,因此其使用程度与产品的生产工作量有关。
如何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
折旧率应按“预计”工作量来算,每小时折旧额:(-)/=5.82元;
第5年应提折旧额:5.82×=元。
工作量法,是指以固定资产能提供的工作量为单位来计算折旧额的方法。工作量可以是汽车的总行驶里程,也可以是机器设备的总工作台班、总工作小时等。
实质上,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。通俗地说“年折旧率”为固定值的。
计算公式
固定资产折旧额法:
1、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,其计算公式如下:
单位里程折旧额=原值×(1-预计净残值率)÷总行驶进程
2、按工作小时计算折旧,其计算公式如下:
每工作小时折旧额=原值×(1-预计净残值率)÷工作总小时
3、按台班计算折旧的公式
每台班折旧额=原值×(1-预计净残值率)÷工作总台班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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